文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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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览名称
第三届黑龙江省综合材料绘画作品双年展
二、展览主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更好促进黑龙江省综合材料绘画创作发展,进一步梳理阐述综合材料绘画的学术理念和语言特征,守正创新,不断激发黑龙江美术的原创力,提升综合材料绘画艺术质量水平,特举办此次展览。
三、展览时间
2025年4月24日至5月10日
四、展览地点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馆
五、办展单位
主 办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协 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术委员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馆
《艺术研究》杂志社
六、组委会
顾 问
马 新
主 任
赵云龙
副主任
石正军 孟宪德
秘书长
李 响
委 员
徐海涛 王腾飞 王 宏
葛易航 张存洁 李茉函
办公室主任
徐海涛
七、评选委员会
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在评委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八、作品要求
1.凡未参加过省级展览的、黑龙江省户籍或正在黑龙江工作、学习的作者的综合材料绘画作品均可应征。
2.作品内容题材不限,应植根黑龙江文化土壤,追求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相结合,内容可结合“主题性创作”进行探索,表现技法可采用“单画种的技法演进”“多画种或多种材料技法的互渗融通”“原生态表述”等多种手段。
3.作品尺寸:综合材料绘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40厘米(宽)×10厘米(画面内容厚度),作品装框后最短边不小于80厘米,支持体厚度不超过5厘米,不计入画面内容厚度。
4.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5.投稿作品限架上作品,宜墙面悬挂,作品须具备最终展示状态。异形、未配外框及使用易碎材料的作品,如接展方通知,作者需参与布撤展工作,差旅费自理。
九、作品报送
(一)初评
1.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请发送作品电子图片参加初评,不收作品纸质照片。电子图片要求统一为tif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6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高X宽X厚度cm)、材料、重量、详细联系地址、电话。每人最多可报送2件作品参评,展出1件作品。
2.投稿邮箱:hljzhcl@126.com
3.投稿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7日
4.初评收件联系人:
孙志国 18246000876
魏 冰 13845592164
5.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同时在黑龙江文艺网(hljswl.org.cn)公布。
(二)复评
1.请进入复评的作者将原作自行装框,并于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单位: 厘米)、材料、重量 、地址、电话,寄或送至指定地点(邮寄作品费用自理,建议选择安全的特快专递进行作品邮寄,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作品破损或遗失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邮寄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坚固木质包装箱,以保证退件时使用(不接收简易包装作品)。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展览过程中,因作品自身状态不稳定发生脱落、变形等情况,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进行维护或修复,并自行负责展后装箱运输事宜。
2.收件时间、地点,开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评收件联系人:
孙志国 18246000876
魏 冰 13845592164
4.复评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十、作品评选及待遇
1.根据《黑龙江省文联关于组织开展各类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原则上获奖作品数量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作品总数的10%左右。金奖占比不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25%,银奖占比不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35%,铜奖占比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40%。该展览将设置金奖4名、银奖8名、铜奖12名、优秀奖30名。同时展出特邀作品10件(由评委会提名,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评选产生)。
2.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十一、退件
展览结束后3日内,请作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取回参展作品。(退件时间、地点及退件人另行通知。落选作品退件安排同上,具体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具体展出安排以展前通知为准
第三届黑龙江省综合材料绘画作品双年展组委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