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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青少年戏剧艺术的发展,培养广大青少年对传统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同时为2022年度“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推荐选手,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承办第二十二届“黑龙江省戏剧小梅花荟萃”活动。
一、报审项目及相关规定
根据戏剧种类的不同,结合表演群体的特点,本届活动分列以下报审项目:
1.京剧(昆曲)、龙江剧、评剧及其他地方戏的片断、唱段演唱。
2.戏歌演唱:独唱、合唱、对唱、表演唱均可。
3.戏曲艺术技能表演:舞蹈性强的戏曲片断、武戏片断、各剧种主要器乐演奏以及自拉自唱等。
4.话剧片段、小品表演。
5.朗诵、台词片断表演。
6.集体节目表演:多人组合(3-20人)的戏曲唱段演唱、戏歌以及戏曲技能表演、新编少儿戏曲剧目、戏曲课本剧。
以上各报审项目均提倡和鼓励新编剧目。
个人项目时长 3-8 分钟;集体项目时长 5-12 分钟。为确保选手人身安全,避免申报危险性大的剧目。
二、评选形式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所有参加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本届黑龙江省戏剧小梅花荟萃活动不举办现场选拔,以观看视频资料方式进行评审遴选,对各参加团体、个人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确认本地区2022年度“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报审者的资格。
三、材料要求
视频录像要求原版原声,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拍摄背景在客观条件允许下避免声音、画面杂乱。
四、参展范围及评选方法
1.凡黑龙江籍选手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专业院团、艺校及业余培训班可由负责人集体报名。
2.按照专业性本次评审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专业组:专业戏校或艺校学员、其它院校中的艺术系学员、戏曲艺术院团自培学员、演员、培训机构表演教学教师。
业余组:其他人员。
参评活动人员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戏曲表演、乐器演奏、朗诵(台词片段)、小品(话剧片段)表演分别独立评奖。同一表演形式,只能申报一个参评节目。
五、奖励办法
个人表演业余组授予状元花、梅花之星、五度梅花、四度梅花、三度梅花、二度梅花(根据参评活动人员的实际情况,曾获金花奖的选手再次参赛并保持水准,授予二度、三度、四度、五度梅花称号)、金花、银花、铜花等称号。
个人表演专业组授予五度梅花、四度梅花、三度梅花、二度梅花(根据参评活动人员的实际情况,曾获金花奖的选手再次参赛并保持水准,授予二度、三度、四度、五度梅花称号)、金花、银花、铜花等称号。
集体表演授予金花、银花、铜花称号。
专业组学生,其指导教师依据学生获奖情况,评出指导教师金、银、铜奖。业余组选手,根据选手获奖情况评出指导教师金、银、铜奖(每名选手至多填写两名指导教师)。根据各单位报名组织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指导老师奖只发一项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选拔推荐参加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选拔人员条件:A、在本次评选中获金花称号及其以上奖项的选手中选拔;B、16周岁以下(200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C、参赛类别为戏曲表演或演奏(表演须为彩唱);D、演唱类和技能类节目规定时间一律为3分钟以上、8分钟以内;集体节目规定时间为5分钟以上、12分钟以内。曾获得“小梅花”称号的不再参加相同组别的报送。为了便于日后线上宣传推广,尽可能提高报送剧目视频的制作质量,画面清晰,声音响亮,彩妆上镜,背景和画面不带任何活动标识和号牌,务必留存摄制素材源文件。
六、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5月10日前。请各报送单位和选手安排好时间进行提高训练和录像工作,严格遵守报送时间,以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本会将组织专家遴选,评审情况将在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报送方式
1.曾获五度梅花称号者不重复参评。
2.报审材料:
a.电子版申报表《第二十二届黑龙江省戏剧小梅花集体节目报送登记表》或《第二十二届黑龙江省戏剧小梅花个人节目报送登记表》。
b.视频资料(MP4 格式,声音、画面须同步同期录制,原版原声,可多机位摄制,保证真实性,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
c.报审者的电子版剧照(剧照需与参评剧目一致)、标准照、生活照各一张;报审者户口或身份证扫描件。
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存于U盘,统一邮寄或送达。
要求文件命名为“集体/个人节目报送登记表+剧名+姓名+电话”(如:集体节目报送登记表+《沙家浜—智斗》+张某某+139********)。
视频命名为“组别+节目类别+剧名+姓名+电话”(如:专业组+京剧唱段演唱+《沙家浜—智斗》+张某某+139********),其中剧名不可直接填写“智斗”或唱词。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508室,邮编:150040)
3.参加活动的影音资料默认可供黑龙江省剧协在网络展示或向相关平台报送。
4.本活动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
联系人:王淼、秦宏
联系电话:0451-86037020、18328037507、1564568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