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黑龙江省文联)是党领导的文艺界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中华全国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精神,于1949年10月和1950年6月,先后召开黑龙江省首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和松江省首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宣告成立了黑龙江省文联和松江省文联。1954年8月,黑龙江省文联和松江省文联随着两省行政区划的合并,而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文联。

黑龙江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现有团体会员33个,即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舞蹈家协会、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黑龙江省电影电视家协会、黑龙江省曲艺家协会、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黑龙江省杂技家协会、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黑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11个省级文艺家协会及黑龙江省文艺志愿者协会;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13个地市文联;北大荒文联、哈铁文联、地质文联、大庆油田文联、森工文联、伊春森工文联、公安文联、金融文联8个产业行业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现有省级会员20524人,国家级会员3870人,艺术基地73个,为文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

黑龙江省文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时代主题和历史使命,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密切联系文艺工作者,最广泛地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文联组织指导各团体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如组织艺术家进行各种学习和讨论;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活动;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召开各类学术研讨会、座谈会;举办旨在培养文艺新人的讲座、培训班等。鼓励并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深入工矿农村、学校社区、边防部队、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地,通过惠民文艺演出和书画笔会辅导等艺术形式,带去全省文艺工作者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热爱,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黑龙江省文联把推动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积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完善文艺品牌建设,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文艺创新,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为建设边疆文化大省、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做出积极贡献。

黑龙江省文联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全国各地区各民族文艺界人士的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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