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7-09-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17〕5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传达宣传、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文艺工作的批示。

(二)对各团体会员进行联络、协调、服务、指导。

(三)积极支持团体会员扶植各类文学艺术创作,开展文艺评论及理论研究工作,办好刊物及开展各项学术活动。倡导对各类优秀文学艺术成果实行表彰和奖励。

(四)通过各团体会员积极推动并加强我省文艺家的团结,增进各党派、无党派文艺家之间、各民族文艺家之间、老中青文艺家之间的友谊,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扩大和加强同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

(五)同各团体会员积极展开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友好往来,交流艺术经验,扩大我省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争取对世界文化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六)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赐予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的正当权益遭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七)积极沟通党、政府、社会各界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及联系,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省的文化事业。

(八)开展以文为主的有偿服务活动,兴办福利设施,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包括4个单位: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省书法活动中心、省美术馆、省新闻图片档案馆,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


第二部分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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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部门收入总计363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7.33万元,其他收入89.66万元(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8.9万元、文化部“放飞心灵”2015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经费补助15万元;文化部“透视东西”2016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经费补助45万元,省接待办图片制作费20.12万元)。比2015年收入增加692.68万元,同比增长23.52%。主要原因有:1、2016年省美术馆增加收藏费400万元。2、省新闻图片档案馆追加项目经费172.9万元:彩扩机购置费84.9万元,原新闻图片社退休人员工资51.8万元,摄影服务工作经费36.2万元。3、2015年应休未休年假补贴及省文联本级目标奖111.31万元,省文联本级2016年3—12月交通补贴36.24万元。

2、部门支出总计371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40万元、项目支出1425.2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6.51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68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7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87.65万元。

2016年支出总额比2015年支出总额增加883.59万元,同比增长31.19%。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金额2016年比2015年增加780.66万元,同比增长121.1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7.33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3026.67万元,部门决算支出数比预算增加520.66万元,增长17.2%。预算执行中追加的经费主要有以下几项:

1、省新闻图片档案馆追加项目经费172.9万元

2、部门调整预算中增加抚恤金51.43万元。

3、2016年文化事业费拨款117.07万元(实际支出)。

4、省文联本级2015年目标奖55.15万元,2016年3-12月交通补贴36.24万元。

5、2015年应休未休年假补贴56.16万元。

6、2016年7月—12月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增资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0.84万元(包括项目经费),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实际支出44.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91万元(包括项目经费),公务接待费0.3万元(项目经费),因公出国经费21.4万元)。“三公”经费比2015年度增加17.33万元,增加63.53%。因公出国经费2016年比2015年增加21.4万元,由于工作需要,2016年预算执行中省美术馆从项目经费中调整21.4万元作为“走出去”国际文化交流经费。公车运行费比2015年减少4.37万元,减少16.02%。2016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现有车辆7台(省文联本级厅级干部定向用车2台,一般公务用车5台(省文联本级2台,每个事业单位各1台))。由于我单位严格遵守《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公车改革,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因此“三公”经费的支出数逐年在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省文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96.53万元,比2015年减少10.12万元,同比减少9.49%。主要原因是:我们重新修订了各项经费支出的管理制度,削减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逐年在减少。以后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的日常管理,力争每年都呈现下降的趋势。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12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台,其中,厅级干部定向用车2台,一般公务用车5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除省美术馆外,其他单位没有100万元(含)以上的预算项目和省级专项支出。省美术馆2016年100万以上预算项目1个,收藏经费500万元。省美术馆2016年收藏经费完成了预定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全年共收藏艺术作品1713件,充盈了馆藏,扩大了收藏的地域范围和艺术种类,提高了馆藏的质量。全年荣获国家文化部三个奖项,增强了黑龙江文化的地域影响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未单独设置项级项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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