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26
一、宗旨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名人》已经出版,受到了省有关领导和文艺界人士及有关部门欢迎和肯定。根据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我们决定编纂《黑龙江省文学艺术名人续编》,力争把我省各个时期,各种艺术门类的艺术人才的全貌反映出来。体例与第一册完全相同,通过条目来反映这些人的基本概况,创作成果,记录下这些人和他们的作品在历史中留下的印记,让更多人了解我省的文艺人才并激励人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学艺术的发展。
二、起止时间和入选人员界定
与第一册相同,我们仍把入选者的时段确定在20世纪初叶至今。人员包括现在黑龙江工作的、离退休的、故去的符合入选条件者;黑龙江省籍(即出生在黑龙江)和在黑龙江省工作生活时间较长,现在外埠工作或生活的符合入选条件者。
三、门类
1、文学类: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儿童文学等各个文学门类。
2、艺术类: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广播剧、楹联。
3、理论类:文学史、艺术史、文艺批评、文艺理论。
四、入选条件和标准
(一)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获以下奖项者可以入选:
1、“五个一工程”奖主创人员及单项奖获得者;
2、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及其原有子项奖获得者;
3、中国文联及各协会奖(专家奖)获得者。
其奖项包括:梅花奖、曹禺戏剧奖(前身曹禺戏剧文学奖、曹禺戏剧评论奖)、中国戏剧奖、上海白玉兰奖(电影、戏剧)、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飞天奖、华表奖、音乐金钟奖、美术金彩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全国美术展览奖获得者;中国广播电视奖及其子项、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及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全国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奖赛获奖者;金鹿杯、金熊猫奖、金编钟奖获得者;全国性文学类评奖获奖者:矛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青年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神农奖等。另,部分大军区以上举办的赛事中的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可以入选。
4、黑龙江省文艺精品工程奖和黑龙江省文艺创作大奖和各奖项获得者。
5、省文化厅“华龙杯”专业艺术大赛及原子项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广电厅“黑龙江广播文艺大赛”和“电视文艺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7、省文联举办的各项赛事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8、未获以上奖项,但作品较多,有获省文艺精品工程奖和省文艺创作大奖三等奖两部以上或省文化厅、省广电厅、省文联二等奖作品两部以上或三等奖作品三部以上者可以入选;
(二)未入选第一册的国家级及省级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黑龙江省“十佳文艺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部入选;
(三)未入选第一册的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全部入选;
(四)各艺术家协会的国家级会员全部入选:
(五)老同志,未参加职称评定,也没有获奖机会,但确有贡献、有影响可以入选;有填补空白,开宗立派,开源导流并产生重大影响的老同志,没有职称的,不是国家会员者亦应入选。老同志的年龄标准为65周岁以上;
(六)未入选第一册的,建国前有成就、有影响、知名度高者可以入选。过世的老艺术家尤其不能漏掉。
(七)未入选第一册的,黑龙江省籍现在外埠工作的有成就有影响艺术家;在黑龙江省工作过现已调外埠工作的有成就有影响的艺术家
五、辞条内容及要求
1、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籍贯、性别、党派、毕业院校、学历、师从、所在单位、职务(包括现原任职务)、党派、职称及社会兼职、重要的社会经历等。
2、文艺创作:包括概况,处女作、成名作、代表作等。
3、获奖情况:包括获奖作品类型、名称、获奖等级;并写清赛事名称获奖时间和颁奖部门。
4、入选者提供照片两张,标准照、艺术照均可;黑白、彩色均可。
5、文字要求准确无误,简练翔实,不要形容词、感叹语等;字数在四百字左右。
6、要求打字报盘,现在即开始征集稿件和照片。截稿时间2008年11月30日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文联办公楼黑龙江省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303室
电子邮箱:27745065@163.COM
联系电话(0451)86037077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名人》编委
黑龙江省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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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