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19
各市、地文联、剧协、票友学会及有关艺术院团、艺校:
为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发现青少年戏剧艺术人才,培养广大青少年在语言表达及表演方面的能力,促进青年演员迅速成长,繁荣和振兴戏剧艺术,为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选拔和推荐选手,由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黑龙江省京剧院共同主办的黑龙江省戏剧大赛•第十二届小梅花奖评选活动拟于2012年5月初在黑龙江省京剧院举行。现将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审项目
1、龙江剧、京剧、评剧及其他地方戏片断、唱段演唱。
2、戏歌演唱。独唱、合唱、对唱均可。
3、戏曲艺术技能表演。舞蹈性强的戏曲片断或武戏片断、各剧种主要器乐演奏、自拉自唱等。
4、话剧片段、小品表演。
5、朗诵、台词片断表演。
以上各报审项目均提倡和鼓励新编剧目。
个人表演节目规定时间一律为3分钟以上8分钟以内。双人、多人表演或新编少儿戏曲剧目规定时间为12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二、参赛范围及评选方法
1、凡黑龙江籍选手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专业院团、艺校及业余培训班可由负责人集体报名。
2、评选分为专业、业余两个组别。专业戏校、艺校学员和院团自培学员、演员参加专业组评选,其他选手参加业余组评选。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8周岁以下。
3、初赛。由各市地剧协及有关单位经初选,将优秀选手报到省剧协。
4、戏曲表演、乐器演奏、朗诵(台词片断)、小品(话剧片段)表演分别独立评奖。
三、奖励办法
大赛设立梅花之星、五度梅花奖、四度梅花奖、三度梅花奖、二度梅花奖(根据参赛选手的实际情况评选,曾获金花奖的选手再次参赛并获金花奖以上的分数,授予二度梅花奖,三度、四度、五度梅花奖以此类推)、金花奖、银花奖、铜花奖若干名,优秀教师奖、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梅花之星、五度梅花奖、四度梅花奖、三度梅花奖、二度梅花奖、金花奖颁发证书、奖杯;银花奖、铜花奖、优秀教师奖、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向全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推荐人员条件:A、在本次大赛获金花奖及其以上奖项的选手中选拔;B、14周岁以下(199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C、参赛类别为戏曲表演或演奏(表演须为彩唱)。
四、其他事项
1、报审材料包括:a.报审表(报审表可从网站下载www.hljswl.com);b.报审者的标准照、剧照(须与报审剧目一致)、生活照各一张(所有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ustforo@163.com,剧照与生活照须达到印刷画册水平);c.报审者户口影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参赛人员须用正楷填写报表(将标准照贴于表上),并交报名费、资料费等300元(省剧协将把参赛选手的节目录制成DVD提供给参赛选手)。外地参赛选手可通过邮局按地址邮寄报名表及报名费(注明张锐收)。
3、大赛给京剧参赛选手提供乐队,但仅有一次合乐时间,为了确保演出效果,参赛选手可自带乐队伴奏,或将参赛唱段录制成盒式伴奏带或CD伴奏带,伴奏带要注明选手姓名及参赛剧目名称。
4、本次大赛产生的一切影音资料版权归黑龙江省剧协所有。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4月20日前。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哈尔滨香坊区文府街6-1号)
邮编:150040。
本次大赛拟定于5月初在黑龙江省京剧院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51-86037020、860370358603701815145010886
联系人:欧阳秀芝、张锐
文联要闻 更多+
5月12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暨七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省美协主席团成员,理事会及各艺委会成员,市地、行业美协负责人等100余人参会。
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