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协音乐考级黑龙江考区2012--2013年冬季考试报名简章

时间:2012-10-15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黑龙江考区201—2013年冬季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报名简章发布如下:

一、开设项目:

钢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音乐听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12月20日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黑龙江考区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文联106室(省政府右侧,九中对面)

邮编:150040

咨询电话:0451—86230808 86037120

三、报名手续、程序:

1、认真阅读报名简章,凡办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三张同底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函报考生需要邮寄照片及考级费用,并在汇款单上写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级别、联系电话。考级办公室收到汇款后,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表填写要求:

1、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2、姓名一律加注汉语拼音,出生年月要与户口一致。

3、指导教师的填写项目,不可随意填写或空项,一定要填写准确。

4、联系人姓名、电话(含区号)、通讯地址、邮编等均应清楚、详细、准确。

注:不按要求填写,出现差错责任自负。集体报名可事先来函索取报名表。

五、考生须交纳下列费用:

器乐及声乐:一级120元 二级130元 三级140元 四级150元 五级160元 六级175元 七级190元 八级205元 九级220元 十级230元

音乐听力:一级130元 二级150元 三级175元 四级205元 五级230元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器乐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1—2级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②3—7级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D、乐曲自选一首

③8—10级A、练习曲自选一首;B、复调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三)古筝

1、教材:

(1)《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

(1)《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吴雁泽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2)《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须按照自己报考的级别,在《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自备《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伴奏。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王效恭,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考试时请带《全国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第二套)配套出版的伴奏光盘(北京天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学苑音像出版社出版);

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199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五)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赵易山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级报名考生请于2013年1月10-11日凭交费收据到省音协考级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地点,逾期不予办理(函报考生除外)。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4、考级成绩及领取等级证书时间,可拔打86230808或86037120查询,查询日期详见准考证,或者在考级结束30日后登陆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是:www.chnmusic.org,进入网站后,点击“音乐考级”,即可查阅。考级未通过者在成绩公布30天内持准考证退证书款,逾期不予办理。考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级办领取等级证书和评语表。

5、请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在规定考试时间内不到者,按弃权处理,不予补考。

6、除电子琴考生由一名家长搬琴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电子琴考生自备电池、电源,不带琴架。


文联要闻 更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召开2025年度工作会议暨七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

5月12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暨七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省美协主席团成员,理事会及各艺委会成员,市地、行业美协负责人等100余人参会。

2025-05-12
臻艺天地
二维码
黑龙江省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