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全省三微 作品征集、展播、推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24

各市(地)委政法委、文联,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制作机构,省委平安黑龙江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政法各单位、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制作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部署,对接中央政法委“平安中国”三微(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等全国性评奖活动,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平安中国、红色龙江”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大部署,运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MV)和电影、电视剧、剧本、摄影等形式,艺术呈现我省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力有效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就,讴歌时代英雄,凝聚奋进力量。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围绕“平安中国、红色龙江”主题,以平凡岗位、感人事例为切入点,充分运用画面和文字语言特性,完整讲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程中身边感人故事,准确表达创意追求。

三、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成立“平安中国、红色龙江”作品征集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联516室,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报送作品开展评审工作。由省文联机关纪委部门指定派出监审委员,监督活动全过程,如出现程序违规现象及时叫停纠正,确保活动公平公正。

各市(地)委政法委,省委平安黑龙江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政法各单位、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制作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指派联络员填报《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4),负责发动、组织、汇总、审核、初评、报送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均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类作品,包括: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MV)、电影、电视剧、剧本和摄影作品,共七类,2020年9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每部作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推荐报送,重复报送无效;已参加历次三微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征集报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由作者自负并同意授权主办方使用。

1.微电影类作品:具有完整情节的类电影视频短片,时长10-30分钟,分辨率1920*1080像素,mp4视频格式。

①评审版:要求横版画幅。

②展播版:要求横版画幅,16:9比例。视频标题限25字以内,突出视频重点,选取精彩内容表述,力求生动活泼。视频简介限140字以内,简明概括视频主题及内容。视频关键词限7字以内,便于用户搜索。视频封面横版图片,尺寸为960*600像素,可为视频截图也可另创作封面,用于突出主题吸引用户点击(见附件2)。

2.微视频类作品:纪实类网络视频短片(含在新媒体平台播出的短视频)。

①评审版:要求横版画幅,分辨率1920*1080像素,mp4视频格式,时长5分钟以内。

②展播版:竖版画幅,9:16比例,分辨率1080*1920像素,mp4视频格式,时长20秒以内。竖屏视频字幕标题限两行以内,字体为华康俪金黑,颜色为黄(参数为R:257 G:205 B:-67),位于视频上方居中。同期声字幕限一行,显示在画面下方。字体为方正兰亭粗黑简体,颜色为白。两屏字幕间不可出现小于0.5秒的空隙,字幕、画面变化须在同一帧。视频简介限50字以内,须包括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要素。

3.微动漫类作品:以动画形式或MV形式创作的视频短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1920*1080像素,MP4视频格式。

①评审版:要求横版画幅。

②展播版:视频画面要求横版画幅,16:9比例。视频标题限15字以内,突出视频重点,选取精彩内容表述。视频简介限140字以内,简明概括视频主题及内容(见附件2)。

4.电影类作品:取得主管单位播放许可,并在院线或网站上映播出。

5.电视剧类作品:取得主管单位播放许可,并在电视台或网站播出。

6.剧本类作品:已投拍和尚未投拍均可,仅报送故事梗概和全剧本节选部分。

7.摄影类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G格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

(二)报送要求

1.各市(地)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单位分别至少报送微电影5部、微视频5部、微动漫3部(MV作品3部),摄影作品20幅,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省委平安黑龙江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文联及有关新闻单位、媒体制作机构视情推荐报送。

2.基层单位推荐的作品按属地原则报送,各市(地)委政法委负责本地、省直政法各单位负责本级及直属单位(包括农垦、林区、铁路政法单位等)作品的征集、汇总、审核、初评、报送工作。

3.完整(不落项)填写《“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版权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书》)、《“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4.报送作品、《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以优盘为储存介质,连同《承诺书》《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黑龙江省电影电视家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邮编:150040),联系人:吕乐,联系电话:0451-83334577。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五、评选推荐

(一)评选。评委会评委集体评审产生各个类别拟获奖作品名单。

(二)送审。拟获奖作品由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分别审定。

(三)公示。拟获奖作品名单将在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黑龙江文艺网公示,公示期5天。

(四)展播。获奖作品将在央视频等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五)颁奖。组委会将为获奖作者(创作单位)颁发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

(六)推荐。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评优等全国性评奖活动。

附件:1.“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版权承诺书

   2.“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登记表

   3.“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汇总表

   4.联络员登记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6月20日         

“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版权承诺书.docx

“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登记表.docx

“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汇总表.xls

 联络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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