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15
为强力推进牡丹江市林口县“文化强县”建设,充分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林口县从今年起设立“林口县文学艺术奖”,40万元重奖文学艺术精品。
林口县文学艺术奖是林口为文学艺术届设立的最高奖项。文学艺术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范围按专业类别分为文学和艺术两大类: 文学类分为小说、戏剧广播影视剧本、文学作品集(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等)、文学评论和理论研究4个具体奖项;艺术类分为导演(戏剧、影视、歌舞剧等)、戏剧(集体奖和个人奖)、电影电视(广播剧、电视片、电视综艺演出)、音乐(声乐、器乐、词曲)、美术、书法、摄影、曲艺(小品、杂技、相声等)、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民间艺术8个具体奖项。
凡是林口县各文艺门类、各文化单位的专业或文艺团体及个人创作表演的文艺作品,发表或演出后被公认为水平较高的,均可参加评奖。县外创作的宣传林口并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可以参加评奖,不受参评条件的限制。文学艺术奖各专业的具体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合计奖金40万元。
“林口县文学艺术奖”从奖励范围、奖励办法和奖励强度等方面,在林口县文化发展史上均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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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