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 《北国风光——镜头里的黑龙江》摄影作品集面向社会及各团体会员单位征集作品

时间:2023-08-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5周年,省委宣传部、省文联联合策划出版《北国风光——镜头里的黑龙江》摄影作品集,运用摄影艺术语言展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绿色龙江、生态龙江、美丽龙江新面貌。拟于年底举办“北国风光——镜头里的黑龙江”摄影作品展暨作品集首发式,现面向社会及各团体会员单位征集展览作品。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围绕“北国好风光,美在黑龙江”为主题征集以下主要内容:

1.总书记视察地区的重要变化;

2.黑龙江省境内大森林、大湿地、大湖泊、大界江、大冰雪、大农业内容;

3.主要景区和重要物产。

三、征稿要求

1.作者身份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并标注具体拍摄地点。

4.图片说明须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信息等。

5.要求实名制投稿(与身份证相符),须填写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箱、联系方式等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精细压缩不低于5MB,全部作品和文档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hljssx318@163.com,命名格式为:“地区+类别+姓名+电话”。

6.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或投稿方式不符合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征稿期间,只接受每人一次投稿,请谨慎投送)。

7.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8.入选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支付稿酬。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日,以发送到邮箱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作品不纳入评选。

五、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由作者自负。

2.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稿酬。

3.根据自愿原则,投稿作品将存入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

4.本次展览评选结果将在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的所有规定,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通知具有最终解释权。

6.入选作品展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选工作

由省文联、省摄协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选,在征集作品中评选出160幅作品,入选作品属省级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源  

电  话:0451-86037069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

邮  箱:hljssx318@163.com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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