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 第29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

时间:2026-04-14


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是由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常设性全省摄影展览。自1963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28届,是推动黑龙江摄影繁荣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

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两创”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以明德引领风尚,以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生动讲好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故事,凝聚精神力量,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献礼。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组委会

主   任

马   新  杨振南

副主任

王   广  卞永平  蒋丽丽

秘书长

蒋丽丽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东  王   哲  王建威

陈   南  陈宝林  郝树国

耿洪杰  郭俊峰  韩玉平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电子文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征稿类别

本届省展设置4个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

(一)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

聚焦龙江现实社会生活的纪实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人物纪实、文化传承、科技发展、体育竞技、军事建设及社会民生等题材。需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

鼓励提交长期系统拍摄的专题作品(20-30幅),拍摄需至少跨越3个年份。优先征集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伟大变革,以及改革开放、脱贫攻坚等重大题材的作品。

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纪录类作品须准确客观呈现,后期处理不得损害真实性。具体要求:允许裁切、旋转,可适度调整全局影调,但不得对画面进行添加、移动、去除或拉伸压缩;不接受合成、拼接及局部单色作品。彩色可整体转为黑白。须保留原始数字文件或底片以备核查真实性。

(二)艺术类

艺术摄影以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

艺术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三)创意和商业类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注: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其中使用AI创作或辅助创作的影像艺术作品上须加注明显的AI标识,在文字内容中明确介绍AI创作软件、提示语和相关说明,介绍AI技术在作品中的应用和创作过程。

(四)短视频类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投稿人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五、荣誉设置

展览总入选作品260件,入展作品不超过130件,其中金质典藏作品6件,银质珍藏作品16件,铜质收藏作品25件。举办单位将为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金质典藏、银质珍藏和铜质收藏作品具体安排如下:

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金质典藏作品2件,银质珍藏作品6件,铜质收藏作品10件。

艺术类:金质典藏作品2件,银质珍藏作品6件,铜质收藏作品8件。

创意和商业类:金质典藏作品1件,银质珍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4件。

短视频类:金质典藏作品1件,银质珍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

六、征稿规则

面向全省摄影家及爱好者(须有黑龙江户籍或实际在黑龙江工作、学习、生活),实行实名制(须与身份证一致),每人限个人申报,严禁代报冒报。每位投稿人各类别作品总数不超过8件(单幅、组照、短视频均按1件计)。

题材风格不限,拍摄器材不限。图片须为2024年后拍摄(组照至少半数符合),JPG格式,5-20MB,含完整exif数据;短视频须为2024年后创作,时长≤5分钟,分辨率≥1080P。鼓励拍摄于黑龙江境内、未在省级及以上展览中获奖的新作。历届省展、国展、国际影展入选作品谢绝投稿。

投稿人须拥有完整著作权,纠纷责任自负。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展览推广、画册出版、媒体宣传、学术交流等活动中无偿使用作品,不再另付报酬。不退稿,不收费。

七、作品评选

由省文联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且评委会可根据实际评审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以及根据作品质量,适当调整组照入选作品幅数。

拟入选作品将在黑龙江文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收集举报线索。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省摄协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展结果以省摄协发布公告为准。

八、投稿须知

1.材料获取:文末扫描二维码下载《第29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申报表》,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

2.图片类提交:将《申报表》与作品存入同一文件夹,命名为“29届省展+地区+类别+姓名+电话”,压缩后发送至hljssx318@163.com,邮件主题同名。

3.短视频类提交:除按上述要求发送电子文件外,须将作品存入U盘(标注“第29届省展+姓名+类别+作品名”),连同《申报表》纸质件一并寄送至省摄协。

九、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妨害公序良俗(包括误导认知、欺诈、违法违规、违背道德等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展资格。

2.入展、入选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及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的重要依据;作品纳入省文联、省摄协优秀图片库,优先推荐参与全国性摄影展览及交流活动。

3.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省摄协对本届省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薄永芳

联系电话:0451-86037069

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318室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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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29届黑龙江省摄影艺术展申报表》




供稿:省摄影家协会 

初审:蒋丽丽 

复审:肖萌 

终审: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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